29降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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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案件的原告伤者已经60多岁了,实际上没有务工。但是他为了误工费伪造了一份劳动合同。可伪造的劳动合同又漏洞百出,劳动合同下的落款时间公司还没有成立,庭审时早就注销。案件被告有点多,还都请了律师,其中一个律师发现了,其他律师纷纷附议。正好法官是东北人,脾气爆,当庭表示如果有伪造证据或者虚假陈述等妨碍庭审的行为要直接发送司法建议函,这么一搞,庭审结束没几天原告直接撤诉了。

前几天又卷土重来,组织证据重新起诉,老老实实去了误工费。

桓城代理的那家保险公司的投保人是在酒驾被吊销驾驶证期间又驾车出事的,商业险不赔。左右只有十二万的交强险,属于走流程的案件。

投保人摆明了要蹭咨询,桓城应付了几句让她如果有问题最好去请一个律师。然后就挂电话了。

这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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